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山西东方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年产4200吨液氧分离系统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山西东方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区申请办理山西东方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年产4200吨液氧分离系统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西东方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年产4200吨液氧分离系统项目的建设项目
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建设单位:山西东方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套深冷工艺制氮设备以及配套的构建筑物,设计生产能力为氧气(纯度99.85%)9500万m³/年,氮气(纯度99.999%)9500万m³/年。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500㎡。
建设位置: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西社镇西社工业园山西东方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锰铁合金厂内
占地面积:7500㎡
公示日期: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3日
经办单位: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359-8500066
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申请听证的,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区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我区将依法做出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