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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第九批验收销号意见
添加时间:2021-11-01 浏览次数:783次

  验收销号意见

  按照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和举一反三问题整改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1年6月23日,验收组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第九批X2SX202104150015)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交办问题情况:稷山县贯通砂岩厂共有3个土灰窑存在产能设施落后老化、密口料仓未封闭、物料覆盖不严和无组织排放等问题,且在夜间生产,环境污染严重;稷山县长安煤焦有限公司新型墙体砖厂共有6个土灰存在设施淘汏落后老化、密口料仓未封闭、无组织排放和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且在夜间生产,环境污染严重。

  二、整改完成情况:群众反映的稷山县泉龙建材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该公司已按照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稷山分局下达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治,一是新建了一座1600立方的原料棚,配套安装了喷淋设施;二是石灰窑窑口安装了全自动布料器,PLC全自动控制系统;三是对厂区未硬化道路和破损路面全部进行硬化,硬化面积13500平米;四是对裸露地面全部进行绿化,新增绿化面积800平方;五是在厂区进出口新建了车辆冲洗平台;六是对环保设备进行了更新检修;七是对厂容厂貌进行彻底整治,环境焕然一新。

  验收意见

  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已按照上述整改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同意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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